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12:38
法規名稱:
廢
食品外送平台之外送員(取送餐)防疫重點事項 (民國 112 年 05 月 0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07 日
9
九、如外送為防疫旅宿、醫療院所等高風險地點,外送員應主動與消費者 約定於戶外、通風良好處或指定之適當場所取餐,並遵守相關防疫及 管制規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