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調查程序視訊作業要點 (民國 112 年 10 月 3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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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裁決委員或裁決委員會得依職權中止該次調查程
    序:
(一)視訊系統發生故障、連線中斷或遲延,未能立即排除,致影響調查
      程序之進行。
(二)視訊畫面、聲音等傳輸品質未臻清晰,未能立即調整,致影響調查
      程序之進行。
(三)當事人、代理人或其他旁聽人員有不當干擾程序進行之行為,經裁
      決委員制止仍未改善,致影響調查程序之進行。
(四)其他足認有影響調查程序進行之情形。
    前項調查程序中止後,裁決委員或裁決委員會得另定期日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