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1:25
法規名稱: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罰鍰案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 (民國 111 年 04 月 29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29 日
9
九、依第七點免移送行政執行之罰鍰數額,應由勞保局詳列於登記簿備查 ,並註明追償情形。執行憑證並應妥慎保管,俟發現有可供行政執行 之財產時聲請再予執行。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