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婦女再就業獎勵實施要點 (民國 112 年 10 月 06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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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自主訓練獎勵之申請案,以書面審查為原則。發展署所屬公立就業服
    務機構如有疑義,得邀集相關領域學者專家三至五人召開會議審查;
    其審查項目及基準如附件。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