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少年就業力準備計畫 (民國 113 年 04 月 09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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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分署應按月彙整與統計本計畫之執行情形及成效,並於每年度終了後
    二個月內提送年度成果報告(如附件五)予本署。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