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組織條例 (民國 104 年 06 月 24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6 年 07 月 13 日
第 10 條
勞工安全衛生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勞工安全衛生標準之訂定、修正事項。
二、關於勞工職業災害預防之研究、分析事項。
三、關於勞工安全衛生之研究、實驗事項。
四、關於勞工作業環境之測定事項。
五、關於勞工安全衛生教育之訓練事項。
六、關於勞工安全衛生團體之輔導事項。
七、關於勞工安全衛生之國際聯繫事項。
八、其他有關勞工安全衛生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