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組織條例 (民國 104 年 06 月 24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6 年 07 月 13 日
第 12 條
綜合規劃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勞工政策之研擬、建議事項。
二、關於勞工法制之規劃、協調事項。
三、關於勞工行政方案之研訂事項。
四、關於本會年度施政方針、施政計畫之研訂、管制、考核及工作報告之
    彙辦事項。
五、關於國家賠償案件處理事項。
六、關於勞工行政人員專業訓練事項。
七、關於勞工行政業務之研究發展及改進事項。
八、關於勞動人力規劃事項。
九、其他有關綜合性勞工行政規劃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