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組織條例 (民國 104 年 06 月 24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6 年 07 月 13 日
第 9 條
勞工保險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勞工普通事故保險之規劃、指導及監督事項。
二、關於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規劃、指導及監督事項。
三、關於失業保險之研究、規劃、指導及監督事項。
四、關於勞工保險機構之指導、監督事項。
五、關於勞工保險之研究、改進事項。
六、其他有關勞工保險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