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閩地區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民國 85 年 06 月 29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49 年 03 月 19 日
第 3 條
本會主任委員,由台灣省政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轉行政院核定派免。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