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民國 112 年 02 月 1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5 年 02 月 21 日
第 8 條
本會開會時,得邀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及有關單位人員列席。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