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諮詢委員會組織規程 (民國 103 年 02 月 1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6 年 09 月 04 日
第 3 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七人至二十七人,由本會主任委員聘請專家學者或有關
機關團體代表兼任之。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