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 (民國 104 年 06 月 24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4 年 11 月 08 日
第 6 條
財務處之職掌如左:
一、保險財務作業之規劃研擬事項。
二、保險費之收繳事項。
三、保險費欠費之處理事項。
四、保險給付之撥付事項。
五、保險基金之保管及運用事項。
六、其他有關財務管理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