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中小企業改善機械安全裝置補助要點 (民國 88 年 11 月 17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7 年 0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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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申請人申請補助額度,衝剪機械每台補助新台幣一萬五千元正,手推
    刨床、木材加工用圓盤鋸、堆高機及研磨機每台均各補助新台幣八千
    元正,同一台機械以補助一次為限。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