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特約及管理辦法 (民國 87 年 09 月 30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8 年 07 月 03 日
第 6 條
公立醫療院所符合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者均應申請為特約醫療院所。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