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民國 103 年 09 月 0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4 年 06 月 10 日
第 26 條
依前條所設之照明,不得有損害工作者安全健康、妨礙船舶航行及影響作
業安全之情形。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