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對使用於作業場所之車輛系營建機械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其駕駛棚須有良好視線,適當之通風,容易上下車;裝有擋風玻璃及 窗戶者,其材料須由透明物質製造,並於破裂時,不致產生尖銳碎片 。擋風玻璃上應置有動力雨刮器。 二、應裝置前照燈具。但使用於已設置有作業安全所必要照明設備場所者 ,不在此限。 三、應設置堅固頂蓬,以防止物體掉落之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