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七日修正發布之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
二、第五條附表三、第十三條附表十一、第十六條附表十三,自發布後六
個月施行,及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十二款、第二十
條第三項、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十七條附表十四自發布後一年施
行。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四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五年一月
一日施行。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六月二十五日修正發布之條文,除第三條附表
一、第四條附表二、第五條附表三自一百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一百
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