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民國 110 年 01 月 0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4 年 03 月 31 日
第 149-1 條
雇主進行前條鋼構組配作業前,應擬訂包括下列事項之作業計畫,並使勞
工遵循:
一、安全作業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
二、防止構材及其組配件飛落或倒塌之方法。
三、設置能防止作業勞工發生墜落之設備及其設置方法。
四、人員進出作業區之管制。
雇主應於勞工作業前,將前項作業計畫內容使勞工確實知悉。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