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民國 110 年 01 月 0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4 年 03 月 31 日
第 174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修正發布之條文,除第十八條第
二項自一百零四年七月三日施行外,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六日修正發布之第十八條之一,自一百十一
年一月一日施行。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