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民國 111 年 09 月 1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7 年 06 月 29 日
第 25 條
本規則所稱加氣站,係指直接將液化石油氣灌裝於固定在使用該氣體為燃
料之車輛之容器之固定式製造設備。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