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民國 111 年 09 月 1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7 年 06 月 29 日
第 85 條
承受灌裝之車輛應距離設置在地面上之儲槽外面三公尺以上。但在儲槽與
車輛間設置防護柵時,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