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民國 111 年 05 月 1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1 年 07 月 27 日
第 60 條
圓盤鋸應設置下列安全裝置:
一、圓盤鋸之反撥預防裝置(以下簡稱反撥預防裝置)。但橫鋸用圓盤鋸
    或因反撥不致引起危害者,不在此限。
二、圓盤鋸之鋸齒接觸預防裝置(以下簡稱鋸齒接觸預防裝置)。但製材
    用圓盤鋸及設有自動輸送裝置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