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民國 111 年 05 月 1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1 年 07 月 27 日
第 98 條
帶型護罩以外之使用壓延鋼板為材料之護罩,其厚度應依研磨輪最高使用
周速度、研磨輪厚度及研磨輪直徑,不得低於附表二十七所定之值。
護罩以鑄鐵、可鍛鑄鐵或鑄鋼為材料者,其厚度應依材料種類,在前項所
定之厚度值乘以附表二十八所定之係數所得之值以上。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