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 (民國 112 年 01 月 1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9 年 0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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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公開表揚推行職業安全衛生成效優良之事
    業單位及人員,鼓勵事業單位運用系統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持
    續改善工作環境,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促進勞工安全與健康,特
    訂定本要點。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