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檢查員服務規則 (民國 83 年 08 月 0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3 年 10 月 29 日
第 8 條
事業單位或勞工對有關勞工法令規定事項不明瞭時,勞工檢查員應詳為說
明。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