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 (民國 112 年 12 月 0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2 年 08 月 25 日
第 6 條
本法第六條所稱職業災害嚴重率,指每百萬工時之失能傷害總損失日數;
傷害頻率,係指每百萬工時之失能傷害次數。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