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危險物品運輸相關事業單位安全衛生專案檢查計畫 (民國 91 年 06 月 06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6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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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緣起
    載運危險物品之車輛如發生交通事故,往往因危險物品漏洩,導致火
    災爆炸、中毒事件,危害民眾安全與健康或污染環境,近年來陸續發
    生數件危險物品運輸交通事故,引起監察院之關切。有關危險物品運
    輸,除事涉交通安全外,如於車輛啟運之前,在場區做好勞工安全衛
    生教育訓練、自動檢查,及責成運輸作業主管人員做好出廠管制,對
    預防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將有所幫助。爰規劃本計畫,
    運用有限之檢查人力,對潛在危險性較高之危險物運輸相關事業,實
    施檢查,以預防危險物品運輸交通事故引起之職業災害。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