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民國 113 年 01 月 3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1 年 07 月 27 日
第 13-1 條
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相關機關(構)、團體辦理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評鑑
,評鑑成績分為 A、B 及 C  三級。
前項評鑑辦理方式、等級、基準及評鑑成績優良者之表揚方式,由主管機
關公告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