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欠費分期攤繳作業須知 (民國 111 年 03 月 2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2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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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須知所稱欠費,係指本局依勞工保險條例、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就業保險法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所應收取逾期未繳之各項保
    險費、滯納金、應追(繳)還之各項保險給付、津貼補助、補助款及
    應追繳之各項罰鍰。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