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大量解僱勞工時勞動市場變動趨勢評估委員會組織辦法 (民國 110 年 06 月 1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7 月 16 日
第 4 條
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蒐集大量解僱勞工之事業單位相關資訊。
二、分析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之原因。
三、評估及分析預警通報相關資訊。
四、研議相關勞動或就業政策之建議。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