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大量解僱勞工時勞動市場變動趨勢評估委員會組織辦法 (民國 110 年 06 月 1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7 月 16 日
第 5 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將勞動情勢及本法第十一條預警通報等相關資訊,按季提
供委員進行評估及分析。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