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事業單位優先僱用經其大量解僱失業勞工獎勵辦法 (民國 111 年 05 月 0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9 月 29 日
第 1 條
本辦法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九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