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補助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 (民國 109 年 11 月 2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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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委員會委員及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領交通費。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