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外籍勞工政策研究諮詢小組設置要點 (民國 91 年 04 月 1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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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小組不定期召開會議,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之,並擔任主席,召集人
    因故不能召開會議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召開會議必要時並得邀請
    有關機關或人員列席。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