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加強外勞性侵害案件通報機制及相關單位業務聯繫分工與處理原則 (民國 98 年 10 月 1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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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對象:本處理原則所稱對象屬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
    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以下簡稱外勞)。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