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民國 103 年 05 月 0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5 年 01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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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關於請求本部國家賠償事件之審議事項。
(二)關於本部所屬機關協議國家賠償金額超過行政院所定逕行決定限度
      事件之審議事項。
(三)關於本部求償事件之審議事項。
(四)關於確定國家賠償義務機關之審議事項。
(五)其他與本部有關之國家賠償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