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民國 103 年 05 月 0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5 年 01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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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小組開會時得邀請具有專門知識經驗之專家、學者及有關地方法院
    檢察署檢察官提供意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