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措施作業要點 (民國 111 年 07 月 2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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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點之補助對象為依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學校、機構或團體(政治
    團體及政黨除外),依其設立宗旨,為其學生、會員、社員或服務對
    象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措施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