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運用民間團體資源強化協處勞資爭議補助辦理活動實施要點 (民國 113 年 04 月 2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0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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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民間中介及學術團體配合政府施政措
    施,辦理學術研討活動,以補助其辦理活動部分經費方式,達成運用
    民間團體資源,強化協處勞資爭議功能等目的,特訂定本要點。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