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實施要點 (民國 96 年 08 月 13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0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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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請參與單位應填具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評鑑申請書(如
    格式一),並就其中不符法令規定事項及提昇勞工安全衛生事項,分
    別擬具改善計畫及提昇計畫(如格式二),向本會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