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九十六年輔助勞工修繕住宅貸款實施要點 (民國 96 年 01 月 12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1 月 12 日
20
二十、金融機構應配合本會建置之「輔助勞工住宅貸款撥補息管理系統」
      ,按月將貸款戶每月繳款明細、逾期催收、強制執行等相關資料鍵
      檔,並將異動檔每日彙送本會,俾利精確核算本會、直轄市政府補
      貼息經費並予以核撥,有效稽查逾放、法拍等管制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