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專案核定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及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建之重要建設工程聘僱外籍營造工作業規範 (民國 109 年 08 月 02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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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民間業者投資及因應經濟社會發展需
    要,以專案核定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
    建工程(以下簡稱民間計畫工程)及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
    建之重要建設工程(以下簡稱政府計畫工程),得聘僱外籍營造工,
    特訂定本規範。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