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欠費分期攤繳作業須知 (民國 108 年 05 月 0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3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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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本局)辦理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
    害保險為協助財務困難之投保單位、被保險人或其他欠費者辦理分期
    攤繳欠費,特訂定本須知。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