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要點 (民國 103 年 05 月 29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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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
    盈虧分配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特訂定本要點
    。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