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六年度協助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實施計畫 (民國 96 年 10 月 24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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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助學金額:
(一)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二)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臺幣二萬元。
(三)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臺幣六千元。
(四)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