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績效審查及績效認可作業要點 (民國 112 年 03 月 0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6 月 24 日
10
十、當地勞動檢查機構派員實施現場查核時,申請單位應指派職業安全衛
    生人員會同辦理,並於現場查核表上簽名。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