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推動勞資爭議仲裁業務補助辦理活動實施要點 (民國 110 年 11 月 23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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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民間中介及學術團體配合政府施政措
    施,推動勞資爭議仲裁業務,以補助其辦理學術研討、研習、宣導或
    仲裁人培訓活動部分經費方式,達成提升勞資雙方運用仲裁機制意願
    之目的,特訂定本要點。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