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 (民國 111 年 05 月 03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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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定本要點臨時工作津貼、僱用獎助及求職交
        通補助金總個案數應以當年度計畫編列之預算為限。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