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分署推動辦理職業訓練補助要點 (民國 111 年 07 月 1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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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及所屬分署(以下簡稱分署)
    為提升國民、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
    依法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以下簡稱新住民)就業或工作所需之知識、技能與態度,結合民間資
    源辦理職業能力提升措施及相關活動,特訂定本要點。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