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分署推動辦理職業訓練補助要點 (民國 111 年 07 月 1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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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要點之補助範圍如下:
(一)職業訓練。
(二)職業訓練相關之研習或研討等活動。
(三)職業訓練觀摩或發表等活動。
(四)國內(外)職業訓練之交流活動。
(五)其他有助於提升國民、新住民之職業知識、技能、態度等相關活動
      。
    前項補助範圍,除依本要點規定外,並應依本署或分署所定計畫辦理
    。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